邓尚壁画中展出的乡村农业现场
对于中国古代的大多数人来说,农村地区是生活空间。研究古代农村社会如何运作是理解基本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人们行为的关键因素。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学术界一直集中在唐朝农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上,并且其对农村社会中“电力网络”的关注仍然不足。本文根据前辈的研究,努力从结构变化,操作模型,节点构造等的角度探索唐朝农村社会的权力网络。
乡村和乡村:农村电力网络结构的变化
以唐朝的官方文件的形式:“上申省在县,县在县,该县在乡镇,都被称为护身符。” (唐朝六王朝的第1卷)这意味着在中央政府眼中,该镇是管理水平最低的。但是,“家乡”的地位在唐朝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唐代的第七年,唐朝的法律法规规定:“数百户家庭是村庄,五英里是村庄,四个家庭是邻居,四个邻居是保护的。” (“ Zizhi Tongjian”的第190卷)对村庄的地位没有明确的解释。 “汤迪安”提到:“唐朝的一百个家庭位于村庄,一名官员位于村庄;五英里位于村庄,一名长者位于村庄。...在Zhenguan的九年级,每个村庄都被任命为一个酋长和两个助手,该省有一个省份,该省在第五年(第33卷)。”(第33卷)。这表明,自汉(Han and Wei)王朝(Wei and Weion)和利尚(Lizheng),长老或乡镇酋长都是政府的正式(或可比)成员以来,唐王朝(Tang Dynasty)一直延续了“国家官员”制度。在唐朝中间,全国大约有18,805名官员(请参阅《汤丹》第19卷),在天ba的第一年,全国有16,829个乡镇(请参阅《汤旧书》第9卷)。假设乡镇酋长(不包括Zuo和Li Zheng)被包括在正式渠道中,那么官员的人数立即几乎翻了一番。在农业经济状况的条件下,国家财政体系显然无法忍受。当然,早期不一定有那么多的“国家”。但是,随着和平的结束,到郑安的十五年,“镇长”和下属官员(助理)必须废除,并废除了乡镇官员的制度。尽管废除了“镇长”和乡镇系统,但该县以下的地区仍需要管理,并且“镇”仍然可以存在。只是管理“乡村”的权力被转交的第五个“利尚”,“村庄的价格在五英里之外”(王·范兹(Wang Fanzhi)的诗歌第2卷)。 “ lizheng”一词逐渐变成了位置名称。
当“ Lizheng”成为乡镇领导人的头衔时,“ Li”本身逐渐消失,村庄取代了“ Li”的地位。 “居住在镇上的人是院子,居住在田野里的人是村庄。” (“唐旧书”的第48卷)“村”已成为该县以下地区自然定居点的共同概念,并且是唐人众所周知的。刘Zaicong曾经计算出“在唐朝”中寻求法律的数百个“村庄”名称,这些名字被广泛分发。从当今的沿海地区到山西的Wutai Mountain,沿途有村庄的名字,但是没有“ Li”在某个“ Li”中行走的记录(记录在“中国农业历史”第1号,2010年第1号)。换句话说,唐王朝早期的农村系统逐渐转变为Zhenguan十五年后的农村系统。 “ Qingshan”和“ Li”都是设计概念,从上到下实施,试图将县居民纳入县的统一网络。但是,这种由“五”和“一百”等整数组成的设计计划很难与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相匹配。这是一个相对合理的选择,直接面对“村庄”的自然形成的定居点“村庄”,该定居点非正式地包括在官方序列中,但由政府严格控制。
税收和服务部门:农村电力网络操作模型
在税收和服务过程中,农村社会的电力网络可以有效地运作。当然,农村文化海关活动,争议调解等也是农村电力运营的载体,但仍通过税收,服务和征兵来证明最基本的运营模式。在唐朝的四个职责中,“比较家庭登记,培养农业和粒土,违规和敦促税收和服务”(“ Wenxian Tongkao”第12卷),最重要的是“敦促的税收和服务”。唐朝的定律清楚地提到,尽管李郑并不属于官方等级,“李郑负责人民,并且与李的股份相同,许多人彼此熟悉。”因此,“李的和冯宗负责官方级别”(唐朝法律评论的第18卷和第11卷)。在唐朝早期,税收和劳动营不容易实施。每当村庄敦促军队敦促军队时,他们只能“村庄追求平庸,村庄互相敦促”。农村地区家庭的状况不同。一些农民非常贫穷:“体内没有埋葬,脚下没有鞋子”,因此他们无所畏惧:“早日死亡,没有差异,并且不必担心村庄的成长”,而有些农民”追逐汽车的人是与汽车相同的……如果您不需要钱,您就不会避免宽容,即使您也不需要钱,甚至既不是在县里……也可以正常地付出了……即使是正式的。拥有沉重的学位,如果您有钱,您将不会害怕您”(“王·范兹(Wang Fanzhi)的诗歌注释”的第5卷)。一些强大的家庭可以利用他们的关系来管理县官员和Caosi,以便他们可以避免税收和服务新兵。在Kaiyuan之后,税收和服务越来越多地转移给了乡村的普通农民,这些农民无能为力和强大。在唐朝规定的方法是根据财富和贫困条件进行第九级簿记,并根据本书的说法,“只有按照护身符的监督,而不是要受到监督,而不是要干扰问题”(“ tiansheng的校准对Tiansheng的校准进行了对Tianyi Pavilion的MING LING的校准”。
为了尽可能多地获得税收和劳动收入(包括劳动),政府倾向于直接将人们送往乡村进行收集和选择。正常的程序是“州长...以下职位向县支付给...县级治安法官支付案件,案件部门发表帖子,分配给内部法院”,内部法院通常会有机会寻求个人利益”,“红色职位都隐藏在武器中,大门被抢劫和收集。很紧迫,据说它要去乡村”(“完整的汤诗”的第671卷。政府长期以来已经意识到“一名官员到达门口,一百个家庭接收商品的缺点”(“ Cefu Yuangui”的第493卷(“ Cefu Yuangui”的第493卷,但在此期间为赛车而努力地进行毒品,以便在当时的过程中努力奔跑。虽然在过程中招募了赛车。并不成熟”,“官员知道他们没有造成任何破坏”,目的是“急于收集暴力检查”,而农民被迫“出售土地并支付官方租金”(“ Bai Juyi Collection”第4卷。 “孤独和软弱的人被迫这样做,当他处于时间限制时,他不敢违反这种情况。”当法院可能豁免税收和奴役时,在另一种情况下,“危险的人很幸运。当降雨有点错时,他们已经垂涎。在执行豁免时,“昨天,徐徐到达门口,手里拿着统治者将其放在乡村中。在租用和征税的十个家庭中,有九个是一件很普遍的事,而不是从国王的怜悯中获得豁免权的怜悯。有了这样的租金和税收,处理服务更加困难。当时,一些官员采用的方法转移服务的方法实际上是一个相对公平的选择。例如,李什(Li Shi)“她每年都会旋转自律……不是选择富人和穷人,……一个县的一个家庭将不会两次依附于丈夫的仆人。”杜·穆(Du Mu)还“设置了自己的董事会书。如果他想负责服务,他会检查并做出自己的决定……而他将被送到办公室。他将无法做到这一点。
利尚村:农村电力网络节点的建设
只有当电源与上层和下层互连时,左右相互联系才能形成网络。网络中的关键位置是各地的节点。在县级官员领导的农村社会电力网络中,Rikamasa和Mukamasa等基层经理已成为重要的网络节点。通过上传和派遣利松以及利尚的左右协调,电力网络可以运作,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管理法院下方的县。对于村民来说,利尚和乡村大师代表了该国管理农村人民的意愿;对于帝国法院,利尚和乡村大师居住在农村社会,是村民的一部分。因此,他们处于微妙的境地,既不敢于面对法院,也不能完全站在法院的角度。从法院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依靠它们,我们经常借此机会惩罚和压制它们。在Xuanzong皇帝统治期间,由于农村租金的豁免,县地方法院特别命令对乡村进行审查和批准。同时,“县长仔细审查了此案,并调查了该局的访问”。如果发现处理是不合适的,则基层“本利·宗康被任命为第一个一百人,并被任命为陆军”(“完整的唐文学”第25卷)。在Kaiyuan时期,禁止在乡村的“游览”和杂耍。如果不遵守禁令,“朗兹的主人和乡村首席法官三十”(“唐·霍伊亚”第34卷)。另一个例子是,当日本僧侣Yuanren前往清宁镇时,当地官员忽略了报告,因此县政府“询问了家乡和村庄的官员”,村官员回答:“村庄官员谭丹(Tan Dan)放弃了他的职位,但他仍然没有明智的报告”(第2卷“向康格王朝寻求法律的条目”))。因为李的郑不能亲自与村长打交道,所以官员要求对村长谭坦(Tan Tan)进行惩罚。从这些情况下,可以看出,丽松和村庄是农村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的中心。他们对自己的事务负责,是帝国法院,县和村民的交汇处。
Rittsumasa和Mutsumasa的选择由政府控制。李的工作偏向税收和服务招募,“县官员选择第六级和第六名,而白人和勤奋的人更有力量”更有可能被“以bai ding”(“汤加人”的第3卷),并且标准选择也可以适当地降低。如果建立了十个以上的村庄,则可以将一个人添加到一个村庄。丽松曾经是人民渴望拥有的立场。 “每个人都缺乏,十个人首先写它”(《唐新书》第112卷)。 Wang Yongxing认为,选择方法是申请申请人并向县家庭报告,县治安法官最终决定担任该镇的负责人(“中国研究研究”第1卷)。村长的选择基本上仅限于村庄,并且选择标准略有下降。最初,工作环境往往是农村的公共安全和社会控制,后来税收和服务招聘逐渐成为主要的工作内容。选定的利松和村长大多不得不将县轮流旋转,“村长去县返回”(续集“ Youyang Zazu”第2卷),有一顿饭:“县局的南部Yamen命令,食物与餐点一起服务”无处可去租金和转会,而且内部赔偿仍然是必要的”(“王·范兹(Wang Fanzhi)的诗歌评论的第5卷”。乡村负责人也有义务协助征收税收,但在实施中有很多困难:“现在有钱人对他的孩子的职责不承担任何责任,他不知道他的责任,但他不知道自己的责任,但他却不知道自己的文献,但要获得文件,但他却不知道自己的文献,但他却不知道自己的文献,但他却不知道自己的文献。可怜的人的位置”(“完整的唐·温”第360卷)。后来,这种情况变得越来越严重。 Li Zheng和Mang Zheng无法承受上层和下层的压力,其中大多数人不高兴。 “当选的人将死和躲藏以避免它”(《唐新书》第112卷)。最后,政府开始使用强制命令来要求家庭承担基层管理责任。最初受到村庄尊重的“城镇官员”逐渐成为每个人都讨厌的“服务”。
简而言之,国家权力一直是唐朝农村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农村社会与国家之间没有完整的“控制概念”关系,农村内部仍然存在各自的电力网络。当然,它是由政府建立和实施的。一般而言,唐朝县以下地区的管理结构逐渐从人工设计的乡村系统转变为相对自然的农村系统。税收和服务赌注成为展示权力的最重要的渠道,lizheng and Village成为上下层之间以及左右与左右之间进行交流的关键点。在宋朝之后,由于对财政负担的限制以及该国无法控制越来越多的公共事务的限制,必须放弃一部分管理职能,并逐渐形成了在某些地区(尤其是在江南)的农村社会自我管理的空间。 (作者单位:借助大学,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的结果和教育部的出国学习基金项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enweiju.com/html/tiyuwenda/1582.html